双辽警方一举破获入室盗窃案件14起,抓捕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历经3月,辗转内蒙两地,先后4次蹲守,双辽市公安局一举破获入室盗窃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涉案总价值5万余元。

2018年10月14日18时许,双辽市公安局茂林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自己家被盗了。接到报警后,民警在赶往现场的途中,将案件情况通报给刑警大队,中队长刘洋、佘文斌立即赶往现场。经过对现场勘察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就地取材,使用院内的砖头将受害人家后门窗户玻璃砸碎后,实施入室盗窃。由于受害人家位置偏僻,所能获取的线索非常少。正当民警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时,其它行政村又接连发生了几起入室盗窃案件。经过现场勘查,发现作案手段与10月14日发生的入室盗窃案件极其相似,刑警大队立即将几起案件串并为系列入室盗窃案件,集中开始侦查。对每起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后,还是没有获取到有价值的线索,只提取到了一些痕迹物证。

此时,刘洋通过视频监控追踪,也未获得有价值线索,但其中一起案件现场发现一辆无牌摩托车出现过,追寻该辆摩托车的来路和信息时,均未获得任何信息。正当刘洋和办案民警一筹莫展的时候,辽北派出所传来了消息,系列入室盗窃发生前一个月,辽北辖区内发生一起摩托车被盗案件,经过民警李秋阳大量工作获悉,盗窃辆摩托车犯罪嫌疑人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镇人隋某。与此同时,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办案民警也获悉到几起入室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为隋某。至此,几个案件连在一起,隋某应该是骑着摩托车作案。经查,隋某,2005年因为盗窃罪被处以刑事处罚,2015年因为盗窃再次被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同时,民警还发现隋某的户口为迁出状态,没有落户,属于“黑户”状态,无法确定居住地。

刘洋与茂林派出所民警继续围绕隋某开展工作,并对辖区各村进行巡逻布控,民警李秋阳则来到隋某户籍所在地开展工作。经过与当地警方沟通,未获取到有效价值。随后,民警围绕隋某社会关系开始工作,发现茂林镇一名出租车司机曾与隋某有过联系,民警立即找到了该名出租车司机。经询问得知,隋某乘坐他的出租车从茂林镇到内蒙古保康镇,下车地点为保康镇的一个立交桥桥头,民警分析隋某的落脚点可能在保康镇。与此同时,民警李秋阳再次来到隋某户籍地,经与当地警方沟通协商,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追捕。

正当民警全力开展侦查工作的时候,卧虎镇、玻璃山镇又相继发生了几起入室盗窃案件,作案手法与之前的一模一样。此时,赴保康走访摸排民警发现隋某的“狱友”家在这个村子,然而经过几天蹲守,狡猾的隋某始终没有出现。此路不通,民警再次对隋某进行深度研判,发现隋某曾在辽宁省沈阳市出现,并且与一名被辽宁省昌图县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赵某联系密切,刘洋带队前往沈阳市对隋某进行抓捕,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确定了赵某居住的地点,但无法确定赵某和隋某是否在一起居住。经过与辽宁警方轮番蹲守几天后,始终没有发现隋某的身影,为了防止赵某逃脱,两地警方将网上在逃人员赵某抓获,可未发现隋某。经审讯,赵某交代隋某在电话里说要到赵某家住几天,可一直没有来,更不知道隋某现在的落脚点。

1月24日,民警李秋阳接到了通辽市警方反馈,得知隋某的二哥因车祸意外死亡,隋某极有可能返回,李秋阳与其他民警立即赶到舍伯吐镇,在舍伯吐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3天2夜的蹲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隋某抓获。同时,连夜将隋某押解回双辽市公安局。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出狱后,由于无稳定收入,只身一人来到双辽市,先后在卧虎镇、茂林镇、玻璃山镇实施入室盗窃14次,涉案金额高达5万余元,并将所有现金挥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现犯罪嫌疑人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作者:尹明

编辑: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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