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惠州近年来持续加大历史文化建设的保护,以历史文化名城立法为依托,逐步构建起了完善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近日,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施行《惠州市历史建筑维护修缮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了全市历史建筑维护和修缮标准,明确市县两级财政对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可达2000元/平方米,有望一举解决部分历史建筑面临的修缮困局。
明确轻微修缮和非轻微修缮两种类别
2021年底,惠州市博罗县住建局公示了“博罗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司马第大屋、对面岭宗祠等5处建筑入选。全市共计完成了256处历史建筑和6条历史文化街区挂牌保护工作。
“被认定是历史建筑是一种荣誉,但一定程度上也变成了一种枷锁。等到建筑老旧了要去拆建和修缮难度就大了。”博罗县住建部门一位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实地走访和调研过程中,部分村民也提出了这样的担心。
随着《办法》的施行该项问题将迎刃而解。记者注意到,该办法将有效细化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工作管理,并制定补助资金标准,系统解决历史建筑面临的修缮难、资金短缺问题,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历史建筑将得到有序保护。
延伸到修缮环节,《办法》将历史建筑维护修缮分为轻微修缮和非轻微修缮两种类别。其中,轻微修缮指在不扰动现有结构、不涉及价值要素和基本保持现状的前提下,进行的临时加固、清洁、规整少量歪闪错乱的构件,修补少量残损,清除无价值的添加物及防渗防潮、临时修补工程、维护防灾设施等一般性工程措施及日常维护;而非轻微修缮则是指在历史建筑发生变形、倾斜、沉降且影响使用安全及主要承重构件残损的情况下,采取彻底整修或者更新的工程措施。
市县两级财政补助金额将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
具体到历史建筑修缮工作的实施,文件明确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修缮前可向县区住建部门申请维护修缮补助。经过上报列入拟补助计划后进行核实确定。年度维护修缮补助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所需补助资金由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进行转移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补助资金为修缮工作完成后再行发放,责任人按照保护规划、图则、修缮内容和技术等要求完成历史建筑维护修缮后,经过住建部门核实后发放补助资金。
在最受关注的补助标准环节,文件将根据是否为国有历史建筑差异施策。其中,国有历史建筑修缮由市级财政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且不超出修缮总费用的50%;非国有历史建筑轻微修缮由市级财政按每处1万元/年予以补助,非轻微修缮由市级财政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一次性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与此同时,该文件还要求各县区安排本级财政资金对历史建筑维护修缮同步予以配套补助,补助金额不得少于市级补助。这也意味着实际补助金额将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
此外,为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该《办法》在修缮频次上也作出明确要求。同一历史建筑非轻微修缮补助原则上十年内不得超过一次,轻微修缮每年可申请一次补助资金,但因不可抗力导致再次面临损毁危险的除外。
【记者】张峰
【摄影】王昌辉
【通讯员】罗杰
【作者】 张峰;王昌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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