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宣判涉毒品犯罪案件。南方日报记者 王昌辉 摄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连日来,惠州两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或宣判4宗涉毒品犯罪,发布涉毒典型案例10余宗,开展4场次禁毒普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以多种形式彰显在打击涉毒犯罪方面的司法威慑力。
记者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惠州中院”)获悉,今年1月1日至6月26日,惠州两级法院新收一审毒品案件190件,同比下降26.6%;二审案件50件,与去年同期持平。
公开开庭或宣判涉毒案件
日前,惠州中院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宣判一起贩卖、制造毒品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被告人胡观龙、胡振威与胡剑威(另案处理)商量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3人对出资、购买、贩卖等做了分工。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惠东县梁化镇胡观龙爷爷家搜获氯胺酮近4千克;在严志文家附近缴获氯胺酮近2千克。被告人胡观龙、胡振威因贩卖、制造毒品氯胺酮,数量大,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被告人严志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徐键烽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惠州各基层法院也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公开开庭审理或宣判涉毒品犯罪。如惠东县人民法院在平山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毒品犯罪案件,平山近200名师生现场旁听庭审;博罗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石湾中学,公审并当庭宣判陈某荣涉嫌贩卖毒品案,近1300人“零距离”感受庭审。
发布典型案例警示公众拒毒防毒
除公开开庭审理或宣判涉毒品犯罪,惠州法院还通过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警示公众拒毒防毒。
惠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多起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案件。数据显示,近5年来,惠城区人民法院平均每年受理6件未成年人涉毒案,最高的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最小的刚满14周岁。惠城区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时发现,青少年涉毒原因多样,或出于好奇,或为了合群,更有甚者是为了减肥。在惠城区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中,95%处于辍学状态,80%属于独自在外,未与父母一起居住,65%的家庭属于父母离异或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发布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案件,希望引起家庭、学校禁毒教育的重视。”惠城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该院受理的涉毒案件中,被告人多为初中以下学历,因此,小学、初中阶段的毒品预防教育尤为重要,让未成年人远离“毒魔”,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惠阳区人民法院发布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以及贩卖毒品3宗较普遍型涉毒案件。在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案中,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小刘、小谭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部分公众对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认识不够。”惠阳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容留他人吸毒之所入刑,其目的是打击吸毒行为的帮助犯,从毒品消费领域对毒品犯罪进行打击,目的是保护公众健康。
重点严惩源头性毒品犯罪
“今年以来,惠州法院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惠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两级法院重点严惩走私毒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并加大对制毒物品犯罪、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严惩对毒枭、职业毒犯、主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
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6月26日,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毒品案件190件,同比下降26.6%;二审案件50件,与去年同期持平。结案数220件。新收毒品案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74件,容留他人吸毒罪53件,非法持有毒品罪8件,上述合计占比约98%。
一手抓司法审判,一手抓普法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前期间,除公开宣判、发布典型案例外,惠州中院还通过“午间说法”访谈节目,向广大市民普及毒品危害、违法与犯罪、抵制毒品等方面的知识。
惠城区人民法院走进惠城区第二十九小学开展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讲座,结合青少年身边鲜活的事例,使该校2100余名小学生深刻了解到身边存在的毒品诱惑及参与毒品犯罪的可能性。惠东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政法委、县教育局、白花镇禁毒办组织50余名白花田屋小学的学生代表和白花镇数名村干部到白花禁毒基地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亚湾人民法院刑庭干警们来到大亚湾第三中学,利用课间时间,为学生们送上了300本禁毒宣传书,发放了500份宣传册,回应了同学们关于毒品、毒品犯罪以及刑法规定的咨询。
南方日报记者 卢慧 通讯员 卢思莹 陈捷 邓欢 章婷 黄淑瑜 陈慧君 秦达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