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1、大亚湾君华家园项目违法占地,开发商德丰地产被罚2、深惠交界采石场乱象调查3、探寻深圳警队“二十最”警务室篇丨辖区最多地市交界的警务室—五联社区警务室侧记
大亚湾君华家园项目违法占地,开发商德丰地产被罚
为规范城市用地建设行为,近年来,惠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强化执法监察,持续加大违法用地惩处力度。
日前,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过前期的查处发布违法用地处罚决定书《惠市国土资(大亚湾)行决字〔2020〕84号》,针对惠州市志悦佳开发有限公司(德丰地产旗下子公司)在开发“君华家园”工程项目过程中的违法用地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德丰地产旗下子公司惠州市志悦佳开发有限公司在大亚湾区霞涌南坑霞光西路20号地段建设“君华家园”工程项目过程中,在项目西侧和北侧修建道路超出用地红线被立案调查。
经查,惠州市志悦佳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在“君华家园”工程项目西侧和北侧修建道路。另查,该公司已于2018年8月28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4080049号,位于惠州大亚湾霞涌南坑,面积为16105.8平方米。经现场勘测,该道路超出证件批准面积占用土地3321.3平方米,已地面硬底化。
该《处罚决定书》指出,“君华家园”工程项目西侧和北侧修建道路超出证件面积部分的地块土地利用现状(2018年)为建制镇112.8平方米、其他草地1341.2平方米、公路用地1867.3平方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城镇建设用地区1462.9平方米、交通水利用地区1858.4平方米。
综上所述,德丰地产旗下子公司惠州市志悦佳开发有限公司超出证件批准面积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属未批先用非法占地行为。经过全面审查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等环节,案件审查终结。
《处罚决定书》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相关规定,该局责令惠州市志悦佳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同时对非法占用的3321.3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罚款总额33213元。
【记者】张峰
【作者】 张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 - 创造更多价值
深惠交界采石场乱象调查
采写 | 南都周刊记者 贺达源
摄影|贺达源
编辑 |杨文瑾
望着前一天刚洗完的车上的尘土,陈林苦笑道:“没办法,已经习惯了。”他在深惠交界处的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村开了一家便利店,这里被几家采石场围绕。和大多数邻居一样,因为附近扬尘太大,陈林平时基本不敢开窗。
南都周刊记者调查发现,这些采石场不少涉嫌超量开采,实际开采量往往是审批开采量的两三倍。裸露的石场与四周绿色的山体形成鲜明对比,成为大山上的一道道伤疤。另外,不少石场在装载运输时存在超载超限行为,造成的扬尘使附近的道路和树木上都积下了一层尘土。
3月16日下午,南都周刊记者从深圳龙岗驱车前往惠州新圩镇南坑村,在深圳外环高速上即能看到裸露的石场。新圩镇位于深莞惠三市交界处,周边对石材需求量巨大。据了解,整个新圩镇共有7家持证采石场。
下高速后行至S358省道南坑村路段,道路开始变得颠簸,一辆泥头车驶过,路面尘土飞扬,街道两旁树木上积了一层厚厚的尘土。陈林停在自己店门口的小车上,也有一层尘土:“没办法,这些石场的泥头车天天这样跑,还经常超载。”
一辆泥头车驶过,石场附近路面尘土飞扬。
石场附近居民区的车辆上也覆盖着厚厚的灰尘。
南都周刊记者了解到,目前惠阳新圩镇的7家石场中,6家都位于南坑、红卫两个村,两个村共有居民超两万。2013年,南方日报就曾报道过当地居民投诉石场压烂道路污染环境的问题。知情人士对南都周刊记者透露,这些石场大多成立于2010年前后,当时深圳和东莞的许多采石场被关停,新圩镇的石场生意“一下子火了起来”,不少石场偷偷超量开采,造成国有资源大量流失。
根据当地居民的指引,南都周刊记者来到了位于南坑村的泰源石场和华茂石场。连接石场和省道的道路坑坑洼洼,正在整修。道路尽头一边通往泰源石场,一边则通往华茂石场。
泰源石场门口的采矿权公示牌显示,其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每年25万立方米。
“一年要一百多万吨石子?没问题!”南都周刊记者以买家名义向泰源石场相关负责人了解,该负责人称只要价格合适,数量保证没问题,并强调不会找别的石场供应,单独泰源石场就能供得上,“90块左右一吨。”
而业内人士透露,1立方米的花岗岩,能生产建筑用石子2.6吨左右。也就是说,泰源石场经审批每年生产规模仅为65万吨左右。据了解,在新圩镇,超量开采是不少石场都普遍存在的情况。
惠阳市自然资源局森矿股股长舒小龙介绍,矿产资源管理的一些政策法规实施年份过久,为监管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加之管理上的疏忽,出现了石场在持证年限和矿区范围内超量开采的问题。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石场的开采行为。
对于超量开采的行为,泰源石场相关负责人对南都周刊记者表示,主要是因为前期审批量偏低,现在周围对石子需求量很大,石场又有这个生产能力,泰源已联合其他石场,向相关部门申请增加审批开采量,但是还没有被批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民众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近期的敦煌毁林事件更是引发全国关注。惠阳这些石场超量开采的行为下,是否存在毁林的情况?南都周刊记者注意到,《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村村庄规划(2017-2030)》中的南坑村用地规划图显示,泰源石场北部(红框所示)与红卫村石场之间,还存在大量林地,而卫星云图显示,两个石场之间的林地(红框所示)已所剩无几。
南坑村用地规划图。
卫星云图显示两个石场之间的林地(红框所示)已所剩无几。裸露的石场与四周绿色的山体形成鲜明对比。
南都周刊记者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惠阳区自然资源局,截至发稿前,相关部门正在核查中。
2月3日,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对相关石场涉嫌超量开采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对其发布了停工通知书,责令石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停止开采作业。而南都周刊记者在部分石场发现,停工通知书发布后,仍有车辆不停进出石场拉货。
涉嫌超量开采石场停工通知书。
涉嫌超量开采石场已被停工。
对此,舒小龙表示:“已经发了停工通知书还开工现象的情况一般不会存在,除我们进行巡查监督外,同时也抄送停工通知书给公安部门,并停止供应炸药。但不能完全排除石场运输销售停产之前已经破碎完毕的石子。”
超量开采之下,为了尽快将石子运输出去,不少石场运输时都存在超载超限的行为。在陈林看来,正是这些超载超限的违规行为,加重了对道路的破坏和对环境的污染。南都周刊记者从公开渠道查证到的信息显示,惠阳区新圩镇的7家持证石场中,除宝山石场、华富石场外,其余5家均曾被行政处罚。
扬尘使附近的道路和树木都覆盖着一层厚厚的尘土。
其中,泰源、东方、创粤辉等石场存在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等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泰源、华茂、东方、冠良、创粤辉等石场存在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不登记统计、不建立货物装载台帐等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惠阳区新圩镇政府对南都周刊记者回复称:自2019年7月起,新圩镇将辖区内全部石场均纳入源头日常管理。石场出口地磅处加装视频监控和超标准出场自动报警装置,对源头石场企业进行有效的监控管理。2020年以来,新圩镇开展联合行动74次,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40余辆次,其中“百吨王”10辆次,卸载货物2500多吨。处罚源头企业超标准装载行为6起,查处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6起,对超限超载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车辆实行溯源追踪,从出场源头地方进行调查取证,一并处罚。
据舒小龙介绍,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已采取补缴矿价款的方式,要求相关石场对超量开采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补缴,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对于部分石场造成的扬尘污染问题,目前矿区内生产线上安装了喷雾洒水装置,对高噪音设备已采取了隔声减震措施。铺设矿区硬底化运输道路,并在场区出入口安装了自动化喷淋设施,所有进出场区运输车辆一律进行清洗除尘。”
不过南都周刊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这些措施的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在石场周边的南坑村、红卫村等地街道上仍然扬尘不断,洒水车经过洒水后,很快便被新的尘土覆盖。周边有居民无奈表示:“只能尽量少开门窗了。”
对此舒小龙称,因无法做到全天候监管,仍然存在各种防尘措施没有“按时足量”的问题,“下一步,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将要求各石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综合治理。严格做好洒水降尘工作,确保每天不间断在场内和出入场运输道路洒水。同时,破碎站的所有降尘设备设施(含雾炮)要按时足量开启,从源头上控制好扬尘污染问题。对已离开场区及其它道路货运车辆造成新圩南坑片区道路污染扬尘问题,自然资源局将联合区交通运输和区环保部门共同加强联动监管,进一步改善新圩南坑片区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陈林为化名)
END
探寻深圳警队“二十最”警务室篇丨辖区最多地市交界的警务室—五联社区警务室侧记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任建新
五联社区警务室(以下简称“五联警务室”)隶属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新生派出所,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这里西接东莞市清溪镇、凤岗镇,北连惠州市惠阳区南坑村,是深圳市内有最多地市交界的警务室。五联警务室所辖面积32.5平方公里,总人口约6.5万人。警务室有民警5人、辅警7人、聘员29人。
五联社区警务室警力。
当好城际安全的“桥头堡”
社会治安稳定是一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前提。五联警务室所辖的区域属于“城乡结合部”。此处与东莞、惠州交界,交界线长逾20公里,山势连绵,辖区内还有一个水域面积23平方公里的清林径水库,地形十分复杂,人员流动大,这给警务室的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这里起初只是一个小乡村,没有路桥,是深圳最偏远的地方之一。刚建区的时候,也仅有一条10公里长的土路跟外界相连。随着深圳城市化的推进,五联社区才慢慢建设起来。”五联警务室警长王教泽介绍道:“这里位于三市交界之处,我们除了要保障辖区内的治安以外,还要防范一些不法分子流窜作案!”
有一天晚上,辖区发生一起伤人事件。系因感情纠纷,涉事男子将女朋友打伤,随后逃窜到了东莞南门山一带。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开展研判,并及时将警情通报给东莞警方,双方协同办案,连夜开展搜索行动。第二天上午10时左右,警方就在南门山一果园内将嫌疑男子成功抓获。
开展应急培训。
有一段时间,五联警务室辖区内连续几天出现丢失电动自行车的情况。接到报案后,警务室研判发现,几起案件的线索都指向了同一伙窃贼。经进一步调查,警方逐步摸清了两名盗窃嫌疑人的作案规律。原来,两人住在东莞油甘埔的某个出租屋内。作案时,他们悄悄摸到深圳这边,而后分头寻找目标。待两人分别盗窃电动自行车得手之后,就会一起骑回东莞,从得手到回到住处,仅需20分钟……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在东莞油甘埔的一个出租屋内将两人成功抓获!
警力跟着警情走——这一点在基层警务室体现得淋漓尽致。王教泽表示,从最初“设卡、24小时盘查”的纯人力排查方式,到如今的“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防控模式,五联警务室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打防管治措施,确保辖区平安稳定。
打造“一家人”联合调解平台
近年来,五联警务室的刑事治安警情连年下降。在警务室接到的警情中,纠纷类的非警务警情占了七八成,包括邻里纠纷、劳资纠纷等。
为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自今年4月份起,五联社区构建起了由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物业、业委会、小区党支部等单位组成的“一家人”多元化联合调解平台,重点调解社区内轻微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对矛盾较深、有可能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的纠纷,由社区民警建立排查分析机制,集中力量组织调解工作,确保及时化解;对矛盾升级、到派出所报案的民事纠纷案件,由组成的调解小组专门负责调解工作。该平台自成立以来,不仅有效提升了调解效率,还遏制了多起案件的发生。
今年9月初,辖区内某小区36楼发生洗手间漏水,水一直漏到了楼下住户的书房里,导致墙壁、书桌等财物损坏,共造成损失约1500元。楼下住户随即向物业和楼上业主提起索赔。然而,楼上住的是一户租客,业主本人并不在龙岗居住,双方沟通一直不顺畅,以至于引发吵架、报警等纠纷。随后,警务室民警冯雄勋连同“一家人”联合调解平台其他单位共同介入,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在认真听取双方诉求后,冯雄勋本着“远亲不如近邻”的原则,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给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由楼上做好防水维修,并赔偿楼下的财物损失1500元,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其实很多纠纷本身就是因为沟通不顺畅造成的,双方都气不顺的话,就会愈演愈烈,甚至引发肢体冲突。如果由公安机关等第三方及时介入调解,往往能避免冲突的发生。”冯雄勋介绍道。
五联社区内的工地、工厂较多,几乎每天都有工地在运行,包括污水改造、防护坡改造和维护、旧城改造等,在此过程中也产生了不少纠纷。
去年的一天,辖区某工地内,工人因未及时拿到薪水,一气之下将项目部团团围住,要求讨薪。接到报警后,警务室立即赶到了现场,第一时间将众人分开,及时控制住了局面,并联系街道、开发商等一同到现场解决。
了解了事情的原委,警务室首先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安抚好各自情绪,明确告知双方“限制人身自由和拖欠工资均属于违法行为”。随后,就如何解决问题开展进一步调解。最终,在警方和各单位的联合调解下,事件双方达成了统一协议,及时化解了一桩冲突。
“一家人”联合调解平台自推出以来,效果是立竿见影的。据初步统计,目前警务室参与的纠纷调解成功率高达90%以上。同时,正是由于平台的提前介入和高效化解,使得纠纷类的报警数量少了近三分之二。
把好企业生产的“安全关”
检查辖区安全保障工作。
年终将至,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五联社区有工厂企业700余家,包括以电镀厂为主的普利泰工业园。
“仓库管理人员要双人双锁”“公共视频数据保存期限要增加到30天以上”“工业区负责人要落实主体监管责任……”对于这些生产企业,尤其是使用到易燃、易爆、剧毒试剂的企业,警务室会定期走访,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去年的一天,警务室在走访中发现,辖区内某栋一楼的一间铝合金门窗生产门店,存在“三合一”违规混住的情况。“做铝合金门窗,用电频繁,再加上电锯造成的火花,一旦发生火灾,阁楼上的居住人员将身陷险地,马虎不得!”面对警方的安全教育,相关负责人当场表示立刻整改。
用责任换安全,以“初心”换“放心”——正如五联警务室所做的这样,无论是在繁华热闹的中心城区,还是在偏远的城际交界处,深圳警队始终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采取更多保民安护民利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