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公开招聘协助岗位人员(1998-2000年委培生、定向生第二批)公告
为满足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协助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全市委培、定向毕业生,进行逐年招聘安置,2018年第二批计划拟招聘100人。
二、岗位方向
拟招聘机关(乡镇、街道)单位协助管理类岗位。
拟招聘事业单位协助服务类岗位。
笔试成绩前100名考生根据考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工作岗位,成绩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选岗当日不按时到场选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自动放弃选岗的空出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岗位在公开选岗时公布。
三、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1998年-2000年毕业,“培养方式”为委培生、定向生(不含统招、并轨、自费等毕业生),派遣证或报到证注明到洮南市人事局报到的毕业生。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3、经考试聘用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自愿辞职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9日-11月30日,9:00-11:00,14:00-16:00。
(三)报名地点
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民生大厦北栋三楼)。
(四)报名要求
1、具备资格的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3张、《洮南市公开招聘第二批协助岗位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需打印,签名处需本人手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免收考生报名费用。
3、请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2018年12月3日-12月31日)
市人社局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市纪委全程监督;审查要求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档案未在洮南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需提供本人档案。参加过第一次招聘考试的毕业生(未接到实名举报的),可以直接报名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六)准考证发放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制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考试
本次考试由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分别按照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入围线成绩并列超出所报考招聘岗位的组织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试成绩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入围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司法机关负责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考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人员中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用工成本及使用
1、本次考试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社局备案;劳动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期限;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初次备案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考核细则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考核方案或本单位本行业考核细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再考试直接续签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工成本每人每月3300元,其中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今后根据事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定适度调整。
3、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一经聘用不得转借其他单位。凡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不得再参加今后所有委培生、定向生的聘用考试。市人社局要对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支付报酬、缴纳保险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聘用人员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应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本次考试公告和信息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洮南市电视台、洮南市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上发布,网址为http://www.taonan.gov.cn/。
报名咨询电话:洮南市人才交流中心0436—6253245。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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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中心医院24个科室公开招聘102人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11月1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特殊岗位、以及高级职称及博士研究生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逾期不报,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松原市中心医院5楼510室人事科。
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自荐书;
(2)《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2份;
(3)居民二代身份证;
(4)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小2寸2张;
(5)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及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明;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请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参加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已通过未发证书者,可提供成绩单作为证明;
(7)研究生毕业论文;
(8)各类相关证书、荣誉证书;
(9)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
医院纪检及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报考提交相关资料共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等符合免予笔试资格条件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招聘考试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医院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重点考核与所报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情况,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应聘者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次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除某些岗位特殊性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对其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松原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试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非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5.违反本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医院纪检委负责处理招聘工作中的纪律监察工作。
附件1: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2018年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2 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102人)
松原市中心医院
(松原市儿童医院)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