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毛某盼以“好处费”
诱使在校大学生
在网络平台贷款购买手机
交给他后变卖套现
在其无法返还手机贷款后
又利用学生为其
在网贷平台贷款套现
毛某盼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被法院判刑8年
并处罚金10万元
2015年5月,王某霖找到被告人毛某盼,让毛某盼在海南师范大学找学生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在网络销售平台为贷款购买苹果手机,然后将手机交给王某霖,由王某霖负责还贷,并许诺给毛某盼每部手机1500元的好处费。毛某盼先后叫学生为王某霖从网络销售平台贷款购买了120部苹果手机。
后毛某盼认为此事有钱可赚,于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期间,让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程某等人拉同学通过网络销售平台为其贷款购买苹果手机,并与学生约定每代购一部手机,给代购学生300元至700元不等的报酬,收到手机后毛某盼便拿到DC城以低于市场价300元不等的价格变卖给DC城的手机专卖店。
因需要支付贷款利息、付给学生的好处费及低于市场价出售的原因,毛某盼每从学生手里得到一部手机就要亏损约2000元,最终导致其无力偿还贷款。
据悉,共有167名学生为毛某盼和王某霖代购手机,手机数共计394部,分期贷款共计2480423.56元,未还款额共计1443055.28元,扣除毛某盼找学生为王某霖代购的120部手机及未还款865200元,毛某盼让学生为他个人代购的手机为274部,未还款金额为577855.28元。
在让学生代购手机过程中,毛某盼先后与42名被害人签订《分期代购协议》,约定由毛某盼通过使用上述被害人的账号信息代购苹果手机,并由毛某盼支付手机首付款及月供还款和利息,毛某盼支付每个被害人信息使用费1000元。
由于每个月需要偿还贷款额高达10万元以上,因没有钱偿还学生的手机贷款,自2016年9月起,毛某盼叫程某等人在网络贷款平台贷款套现,毛某盼将贷款用于偿还学生手机贷款、给好处费及个人开销。其中,共有22名学生为毛某盼贷款,贷款总额为218700元,未还款共计211927.91元。
因王某霖未依约偿还毛某盼找人贷款购买的120部苹果手机的贷款,毛某盼于2016年对王某霖提起民事诉讼,同年2016年12月29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霖向毛某盼支付货款865200元。
2016年11月11日14时许,公安民警在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海南师范大学第二办公楼将毛某盼抓获。
海口市琼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给予学生高回报手续费为诱饵,利用学生贪图回扣的心理,向身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学生,为其在网站贷款购买手机低价出售,在其无法返还网站购买手机贷款后,又利用学生为其在网贷平台贷取资金,骗取非法募集的资金予以挥霍或填补其无法返还的手机贷款,至案发时产生大量的贷款无法返还,其行为已经构成集资诈骗罪,骗取他人财物共计789783.19元,数额巨大,应依法惩处。对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毛某盼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责令被告人毛某盼退赔多位被害的经济损失人民币789783.19元。
一审宣判后毛某盼不服提出上诉,海口中院经审理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值班主任: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