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土局收回1块住宅地没收23亿保证金

南京国土局收回1块住宅地 没收2.3亿保证金

南京国土局收回1块住宅地 没收2.3亿保证金 更新时间:2010-2-6 0:24:58   2年前,他们在仙林以总价24.1亿元,风光地拿下南京仙林一块住宅地,超出底价9.1亿!  2年后,他们却因迟迟未缴土地首付款,所拿之地被“没收”,2.3亿的竞买保证金也打了“水漂”!  昨天,一则在坊间流传的“小道消息”,经过本报记者辗转打听,终于获得南京相关部门的正式确认:香港九龙仓集团等两家开发商于2007年12月6日联手拿下的仙林G82地块,因土地首付款问题被南京国土局“没收”了。  当年 记者亲眼看着它成“南京第二高”  记者找出2007年的一本采访本。略显陈旧的纸上,清晰地记载着这块地当年的“风采”:  那是南京推地最多的一次土地拍卖会。其中的四幅仙林地块均为住宅用地,全部位于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东侧,仙林新区仙林湖以西、仙林大道以北的位置,编号依次是2007G81到2007G84,其中G82地块的实际出让面积为33万平方米,出让底价为15亿元。  当天,有四家开发商参与竞买这幅地块。经过58轮的激烈争夺,九龙仓等两开发商联手,最终以24.1亿如愿拿下G82,由于该地块分为两个部分,容积率分别为0.8和1.8,因此无法计算出具体的楼面地价。  “24.1亿,这在南京地价排行榜可以坐上'老二’的位置了”,拍卖会结束后,南京国土局表示,之前最高的成交价是2006年仁恒拿下的河西地块,地价为24.05亿,而当天的另一幅仙林地块也拍出了25.95亿元的新高,这一纪录至今仍未被打破。  昨天 记者求证一天,到傍晚见“真相”  没想到,就是这块地,就在昨天上午,坊间突然有消息传出:它被收回了!  真有此事?记者为了证实该消息的准确性,首先向该地块所在的仙林管委会求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确实有这么回事”。他说,开发商在拿下地块后,只缴纳了部分土地出让金,大量的尾款一直没有付清,所以才被收回。他还向记者提供了一条“证据”:“仙林大学城已经把这块地纳入今年的上市地块之一,如果土地没收回,这可能吗?”  然而,拿地的开发商对此消息却采取了回避态度。记者致电相关开发公司中一位相熟的工作人员时,得到的答复只是简单的四个字:“无可奉告”。  昨天中午11点多,记者再次致电南京市国土部门求证该消息的真实性,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近期没有被收回的地块”,还说“如果有的话,一定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开的”。然而,记者在其网站上没有发现任何与该地块有关的收回信息。  昨天下午,记者为了核实该消息,继续拨打南京市国土部门的电话,多个处室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  然而,就在昨天晚上6点,记者收到了南京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来的短信,称“仙林地块被收回相关文件已经上网,请查询”。记者点开南京市国土局的官方网站看到,“NO.2007G82地块竞得人竞得资格被取消”一文被放置在了最显眼的地方。文中称,“因两公司未按照该地块挂牌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所规定的:在2008年2月18日前缴纳首期成交价款,并与南京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市政府批准,我局于2009年12月15日取消两公司对地块的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2.45亿元。”记者发现,该文件的落款日期为2009年12月16日。  2.3亿啊,为啥不要了  一个表面现象:闲置超两年,没收!  一位业内的开发人士表示,从公布的相关文件中可以看出,这块地不仅仅是钱少交的问题,而且完全就是一幅“黑地”。  “由于涉及到外资企业,该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是以港币交付的,总共是2.45亿港币,也就相当于2.3亿人民币,”这位人士说,从目前公布的情况来看,开发商只是在土地拍卖前交了这些钱,土地拿到手后什么也没做,首付款没交,土地合同也没签,这块地白白在他们手上闲置了两年,这才被国土部门收回。  一个大胆猜测:楼市没戏了,割肉?  此次“收地事件”,不仅引起媒体界的关注,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尽管相关开发商没有对此事明确表态“不付钱”的原因,但背后的原因却令人深思。南京苏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宋坚的话,却另有一番意味。  宋坚认为,在拿地的两家开发商中,有一家在中国房地产企业中算得上是精英,通常看得比较长远, “或许是错过了2009年的黄金时期,这家企业认为利润空间已经不大”。  此外,还有不少人士认为,此次“收地事件”对开发商的拿地“热情”会有所警示,也会对2010年的南京楼市产生较大的影响。对此观点,宋坚表示,这次发生的“收地事件”,对南京房地产市场来说影响可谓甚微。他认为只会对仙林地区周边的楼盘带来一定的涨价阻力,“这件事或许对仙林楼市是个转折点”。  一个严峻现实:今年拿地首付五成  去年11月,国家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要严格土地出让制度,还规定了出让金的首付比例要达到50%。南京市于今年1月初也正式出台规定,重申了这条国家规定,同时要求必须在土地出让后的一周内付清。  南京市国土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过去该市出让土地的首付比例一般在30%左右,通常在6个月内交完剩余的出让金,现在不仅首付比例要提高,交清全款的时间也将大为缩短。这样一来,对开发企业的资金要求会更高,其拿地成本也将随之增加。  相关链接  这些地块也被没收  2005年7月  没收8150万  上海两家公司以5.45亿元高价取得的“地王”――新街口铁管巷地块,因不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被南京国土局收回,并没收8150万元土地出让保证金。  2008年7月  没收逾5000万  华光地产的两幅江宁地块被收回,原因是未能及时交纳土地出让金,定金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  2008年11月  没收3540万  南京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主动要求退回一幅总价2.36亿的江宁地块,为此付出损失定金3540万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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