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请查处大龙地产(图)
投资者提请查处大龙地产 更新时间:2010-2-25 0:32:53 “成也地王,败也地王”。大龙地产天价拿地后又因未缴纳土地款而被收回“地王”的这场闹剧似乎还未完结。因在有关北京顺义“地王”的信息披露中涉嫌违规,昨日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代表投资者向证监会提交了“关于请求证监会查处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申请书”。 地王闹剧致股价“过山车” “大龙地产的这场地王闹剧让投资者损失将近30%。”张远忠告诉记者。 3个月间,从50.5亿元惊天一拍到被收回“地王”并罚没2亿元保证金,大龙地产无疑经历了从云端到谷底的戏剧性变化,股价也随之坐了一把“过山车”。 去年11月20日,大龙地产力挫保利、龙湖等20家品牌企业,成为一匹“黑马”,拿下顺义天竺22号地双料“地王”。尽管媒体当时对于这家总资产不及30亿元的公司颇多质疑,但此前默默无闻的大龙地产也因此声名大振,同时极大地激发了投资者们的热情。当天下午大龙地产就几近涨停,临近收盘时,涨幅高达8.89%。很多股民也把竞得土地当做利好消息,随后纷纷介入该股票或者加仓。 然而,风光如此短暂。由于欠缴地价款、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月22日北京市国土局叫停了大龙地产在北京土地市场的拿地资格。当日,大龙地产的股价应声大跌,该日跌幅高达8.08%。随后的2月1日,北京市国土局正式发布公告收回该地块。第二天,大龙地产便以跌停收盘成为两市惟一跌停的个股。此后大龙地产股价节节下挫。从1月22日到2月2日的8个交易日里,大龙地产从最高的21.4元跌至最低14.75元。 昨日,记者进入大龙的股吧,投资者们对大龙地产几乎全是指责和骂声。一位2月9日留言的投资者表示:“卖了垃圾股50手,亏了5万元。”另一位投资者无奈地表示:“从大龙到小虫,我们真的跌惨了。” 被指信息披露违规 昨日,张远忠受投资者委托正式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申请书,他们认为,大龙股份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理应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根据该申请书表述,在2010年2月1日大龙地产公司被没收保证金以前,大龙股份公司对旗下北京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未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事项未进行披露;该违约事实在保证金被没收这一重大利空出现时才第一次披露。大龙股份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在竞买“地王”后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致使投资人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此外,张远忠等律师认为,大龙股份公司还存在误导性虚假陈述行为。这表现在媒体怀疑大龙地产公司的履约能力后做出误导性陈述以及在被暂停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资格后做出误导性陈述。 据了解,在被暂停拿地资格后该公司公告称“对公司经营无实质性影响”。不过在2009年末,公司在分析“发展面临的困难”时还把土地储备不及其他房地产知名企业作为其中之一。“这些不仅前后矛盾,而且给投资人的感觉是暂停拿地资格不构成利空;地王被回收后还说没有影响,到底意欲如何?”张远忠反问。 法律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长期以来,一些上市公司为追求各种不正当利益,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虚假披露或对重大事项隐而不报,不仅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打击了市场信心,同时也损害了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一些公司的高管甚至面临市场禁入的严重惩罚。 张远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这种由投资者向证监会申请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此前没有出现过,但他们还会坚持下去。“如果证监会此次对我们的申请没有作为,我们也许会对证监会提起诉讼。” 商报记者王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