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五次答问外汇管理政策严厉打击热钱.

外管局五次答问外汇管理政策严厉打击“热钱”

外管局五次答问外汇管理政策严厉打击“热钱” 更新时间:2010-7-10 0:03:28   据国家外汇局网站消息,外汇管理与涉外经济金融密切相关,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公众的关注重点之一。批完项目就是汇出资金,只要前期手续合规,企业可以直接到银行办理,银行负责向外汇局反馈资金汇出情况,企业不用到外汇局“打照面”。   中新网7月9日电 据国家外汇局网站消息,外汇管理与涉外经济金融密切相关,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公众的关注重点之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并积极采取各种方式,提高政策和管理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认识和了解外汇管理。近期,外汇管理局连续第五次发布《外汇管理政策热点问答》,解读六大热点问题。

原文摘录如下:

问23:如何理解外汇管理理念的“五个转变”?

答:“五个转变”是新形势下外汇管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我国经济开放度不断提高,跨境资金流向复杂、规模增大,银行、企业和个人便利化需求不断增长,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需要适时做出转变。“五个转变”就是外汇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顺应形势变化需要的具体实践和落实。“五个转变”的内容是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转为“负面清单”。

“五个转变”的出发点是以人为本,着力点是改善服务,立足点是科学监测,关键点是风险可控。具体来说就是以风险可控、金融安全为底线,在实现对跨境资金流动全口径监测分析、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基础上,逐步减少事前审批,重点加强事后监测管理,最大程度地便利市场主体对外贸易投资活动,充分发挥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功能,实现服务涉外经济发展和提升监管效率的有机统一。

“五个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外汇管理部门将不断丰富“五个转变”的内容,紧跟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逐步转变管理方式,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坚持统筹兼顾,在继续运用行政、法律手段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涉外经济的健康发展。

问24:当前外汇管理的思路是什么?

答:外汇管理要与时俱进。过去外汇短缺时期,出口创汇是我们追求的重要目标,也是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有效途径。目前影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的主要矛盾,已由过去的外汇短缺转为贸易顺差过大和外汇储备增长过快。因此,外汇管理也要从“宽进严出”向均衡管理转变。

外汇管理部门的中心任务是促进国际收支实现基本平衡。国际收支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则是相对的。但国际收支不平衡的规模和幅度都不宜过大。历史上有些国家出现过几十年的经常项目顺差,但占GDP的比重都不太大。我国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自2005年以来一直在5%以上,2007年高达11%。从长期来看,无论是大规模顺差还是大规模逆差都是不可持续的,会对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促进国际收支实现基本平衡是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内在要求,是一个长期、复杂的动态过程。外汇管理要切实加快从“宽进严出”向均衡管理的转变,积极配合中央有关政策,加大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以扩大内需为重点,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管制给经济主体带来的额外成本,最大程度地便利市场主体对外贸易投资活动,充分发挥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功能,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与此同时,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打击跨境收支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我国涉外经济金融安全。

此前报道:

外汇局四次答问外汇管理政策 解读六大热点

问25:目前对“走出去”有哪些外汇政策上的便利?还有哪些不够便利?

答:如果说企业和个人的感受,最好从一个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来看现在的外汇政策。比如一个境内企业要投资一个境外项目,首先需要进行前期的调研考察论证,必然需要一部分外汇,现行外汇政策允许汇出不超过投资总额15%的前期费用,费用不足的还可以另行申请。

考察之后,决定要做这个项目,接下来的环节是项目审批。传统意义上,外汇局是“批外汇”的,目前外汇局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只要境内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境外投资产业政策并获得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在外汇管理方面,没有境外投资金额、投资资金来源或数量的限制,所谓“批外汇”已经是历史。

批完项目就是汇出资金,只要前期手续合规,企业可以直接到银行办理,银行负责向外汇局反馈资金汇出情况,企业不用到外汇局“打照面”。

境外企业的成立、发展壮大,离不开资金支持。境外企业在当地没有根基,想从境外金融机构融资一般需要得到境内母公司担保,这种担保符合现行外汇政策,今后还要进一步简化。经外汇局批准,境内母公司还可以在规定额度内对境外企业放款,也就是母公司直接“贷款”。

从此可见,“走出去”的外汇便利政策实际上贯穿了投资的全过程,境外投资用汇需求也可以得到有效满足。当然,近年来境外投资发展很快,形式更加多样,有时法规制定相对滞后,操作上缺乏依据,大家都需要“路线图”,这些政策需求已经列入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但也有些原来不够规范的行为现在规范了,至少要履行手续拿个“通行证”,需要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问26: QFII和QDII对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作用是什么?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答: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是一种资本市场开放模式。QFII作为过渡性制度安排,是那些货币没有自由兑换、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实现资本市场有序开放的特殊通道。印度、韩国、台湾地区在证券市场开放初期都引入了QFII制度。QFII制度是一种资本管制措施,通过限制国外资本流入规模和流出速度,进而限制外国资本对一国国际收支和金融市场的异常冲击,降低开放过程中的风险。从制度设计来看其核心内容包括:资格条件的限制、投资规模的限制、投资通道的控制和资金汇出入限制,都是广义范畴内的资本管制措施。现行QFII管理框架是,中国证监会负责QFII资格的审定、投资工具的确定、持股比例限制等。外汇局负责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入和汇兑管理等。

简单地讲,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就是QFII反向制度,管理内容同样包括资格条件、投资规模、投资通道和资金汇出入。目前QDII主要包括三类机构,即: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QDII管理基本框架是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境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格审批、投资品种确定以及相关风险管理,外汇局负责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账户及资金汇兑管理。

据外汇局统计,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批准88家QFII机构的总投资额度为170.70亿美元,批准76家QDII机构的总投资额度为642.62亿美元。

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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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7:到底有多大规模的“热钱”流入境内,目前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能否有效阻击这些“热钱”?

答:目前,国内外对“热钱”没有统一的定义。在一个资本完全开放的国家,以短期投机为目的快进快出的资金通常被称为“热钱”。而中国资本项目还没有完全实现可兑换,“热钱”流出入时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比如通过经常项目、外商直接投资、个人等渠道流动。所以,资本管制下的“热钱”和资本完全可兑换下的“热钱”,有着完全不同的语境,不能盲目套用。

关于“热钱”规模有许多估算方法。当前,社会上最流行的是所谓“残值法”,即用新增加的外汇储备减去贸易顺差和外商直接投资,差额被算作“热钱”。已有许多学者指出,这种方法不够科学,漏掉了一些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如个人的外汇收入,国内企业在境外上市筹集并调回国内的资金等。另外,我国外汇资产规模较大,无论是国家的还是社会的,相应的外汇资产收益需要在计算中扣除。此外,我国外汇储备以美元为报告货币,而外汇储备币种是多元化的,包括美元、欧元、新兴国家货币等多种货币,币值变动或资产价格变动对外汇储备的影响,也应在估计热钱规模时考虑进去。

总的来看,跨境资金流动分为合法合规的流动和违法违规的流动两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大部分是合法合规的,是合理的,是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可以解释的。但也不排除部分违法套利的资金混入。

为严厉打击“热钱”等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从2010年2月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3个外汇业务量较大的省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主体、重点渠道“热钱”流入进行查处,已查实190起涉嫌违规案件,涉案金额73.5亿美元,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防范“热钱”是外汇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同时也需要各方配合,标本兼治。下一步,外汇局将对查实的违规案件依法给予处理,并将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发挥监管合力,不断提高应对和打击“热钱”流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问28:近期外汇局将会出台哪些政策?如何实现防范风险与促进便利并举?

答:针对今年以来的国际收支形势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要求,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推进外汇市场建设,防范跨境收支风险,具体政策如下:

一是推进贸易便利化。在实施进口核销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出口核销制度改革,使合规企业的正常出口收汇业务基本退出现场核销程序,从而便利企业贸易项下收结汇,减轻企业和银行负担。

二是推进投资便利化。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有序拓宽对外投资渠道。

三是继续加强对“热钱”等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的监测分析和打击。加大对违规资金流入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对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打击行动,对“热钱”流入形成一定威慑力。同时,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跨境资金流出入应急预案,形成对资本流出入的双向监测、预警与应急反应机制,密切防范国际收支风险,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四是促进外汇市场发展,进一步发挥外汇市场在价格发现、资源配置和风险防范中的作用。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提高外汇交易清算效率。加大外汇市场产品创新力度,继续支持多种主体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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