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开放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外管局开放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更新时间:2011-2-18 9:37:57 外管局决定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以完善外汇市场,为企业和银行提供更多的汇率避险保值工具。2月16日刊登在外管局网站的通知称,银行只能办理客户买入外汇看涨或看跌期权业务,除对已买入的期权进行反向平仓外,不得办理客户卖出期权业务。 外管局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银行办理期权交易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管理。申请该期权交易,需具备取得外汇局备案核准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资格三年以上,确保参与银行具备必要的交易经验和风险管理能力。外汇局对银行开办期权业务实行备案管理,不设置非市场化的准入条件。 外管局要求,除特定范围的交易外,期权到期行权应采取全额交割。在结售汇头寸管理方面,将银行期权交易的Delta头寸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统一管理。 外管局指出,上述通知所称期权是指人民币对外汇的普通欧式期权。该通知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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