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指导组:不取得防疫全面胜利我们决不收兵!
01
中央指导组:这是建国以来的一场非常战役
今日下午4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湖北武汉举行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央赴湖北指导组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中央指导组成员、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中央指导组成员、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中央指导组成员、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中医药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余艳红,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袭艳春等,起立为疫情中英勇牺牲的医护人员和不幸去世的患者默哀。
丁向阳表示,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是建国以来的一场非常战役,病毒来势之汹、疫情传播之烈、范围扩散之广、全社会所面临的挑战之大,堪称前所未有。他表示,中央派指导组前来,是告诉大家武汉不是孤岛、不是孤军作战。“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
连维良介绍,中央指导组与湖北省、武汉市建立物资保障每日对接机制,每日调度,每日跟踪落实情况,每日解决个案问题。此后也将继续推动“两增一改造”工作,即增加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针对具备条件的隔离点,改造成隔离治疗点。
在提供床位方面,定点医院达到3万张以上,方舱医院达到3万张以上,隔离点达到1万张以上,最终形成具备达到医疗救治和隔离条件的床位达到7万张,同时,确保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动态保有3000-4000张床位可随时接收患者,医务人员、医护物资随时到位。
截至2月20日上午,国家有关方面已陆续下发7亿多元补助资金,增加定点床位的部署已全面落实到医院。其中,达到收治条件的定点医院床位已达2.4万张;具备收治患者条件的方舱医院床位已达1.26万张,具备隔离疑似患者的隔离点床位已达4000张。
余艳红表示,国家中药局与国家卫健委共同向全国推广使用清肺排毒汤,10个省的临床救治观察进一步证实清肺排毒汤有良好效果,第六版诊疗方案已将其作为通用方推广。
丁向阳最后指出,目前全国除湖北以外,其他省份新增确诊病例已出现16连降;湖北和武汉疫情应该也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武汉每日新增和疑似病例已从2月中旬的4000多人下降到现在的1000―2000人,呈倍数下降。疑似人数从2月初最高值的1.8万余人下降到2000人左右。此外每日出院人数也在稳定增加,这几天已达每日500多人。
这些现象表明,全国、湖北、武汉都出现了疫情向好迹象。但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武汉的防疫态势依然严峻。丁向阳表示,不解武汉之困、不解全国之忧、不取得防疫全面胜利,我们决不收兵!
02
疫情之下,社保、医保、公积金怎么办?
2月2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亦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情况。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介绍,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游钧表示,为保证减免政策落实到位,《通知》同时提出要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要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各省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同时对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提出了要求,明确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来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游钧表示,受疫情影响,企业上半年的困难比较大,通过减免社保缴费,给予较为集中的支持,是顺应企业的需要,民之所望、政之所向。
初步估计,这次阶段性的减免共可减少三项社保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基金的运行情况,通过完善省级统筹、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等措施,能够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这次出台的阶段性的减费政策,预计养老金减收4714亿元,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总体可控,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分布在省份之间是不平衡的,为此财政部和人力社会保障部进行了详细的测算,做了充分的预案,计划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帮助地方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
通过上述这些措施,我们能够做到两个不折不扣。一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负担。二是不折不扣地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广大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介绍,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提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主要考虑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由省政府决策,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在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地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考虑是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