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台风Ⅳ级响应启动
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台风Ⅳ级响应启动 更新时间:2010-7-15 0:06:55 台风Ⅳ级响应 编号:2010—26号 中央气象台已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今年第2号强热带风暴“康森”的中心已于14日08时由菲律宾吕宋岛西南部移入南海东部海面,11时其中心距海南省文昌市东南方大约1020公里。预计,“康森”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继续向西偏北方向移动,未来有可能再次在南海海面加强为台风,然后逐渐向广东台山到海南万宁一带沿海靠近,并有可能于16日夜间到17日下午在这一带沿海登陆。 根据上述情况,中国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国家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报社、华风影视集团继续保持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同时应对南方暴雨和台风。海南、广东、广西省气象局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省气象局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特此命令。 命令人:矫梅燕 2010年7月14日14时20分 民政部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应对强热带风暴“康森” 为切实做好今年第2号强热带风暴“康森”的应对工作,有效减轻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7月14日17时启动国家救灾预警响应,并向广东、广西、海南、福建4省民政厅,以及民政部中央救灾物资南宁和长沙2个储备库发出通知,紧急部署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有关省区民政部门要抓紧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紧急动员,高度关注,实时掌握台风的未来动向及其影响,严密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切实做好危旧房屋、危险地段以及近海养殖业、海上作业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详细内容 农业部紧急部署做好热带风暴“康森”防御工作 为切实做好今年第2号热带台风“康森”防御工作,农业部今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迅速行动,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强化协调,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详细内容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