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行业:以旧换新政策激发更新需求加快
家电行业:以旧换新政策激发更新需求加快 更新时间:2010-6-5 0:03:30 事项: 6月3日,商务部、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召开全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议。会议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6月1日起,结合各地区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等条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内实施,截至时间暂定2011年12月31日。 评论: 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范围如期扩大实施,符合预期。 2010年6月1日起,结合各地区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等条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内实施,截止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31日。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等省从6月1日起开始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其中,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青海玉树地震重灾县,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其他省份补贴金额由中央财政承担80%,地方财政承担20%。 商务部曾在3月表示在6月份将以旧换新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此次事件从时点上符合预期。我们预期之前补贴标准不会做出调整,包括以下3条补贴标准: 产品补贴上限:电视机400元/台,冰箱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拆解补贴标准: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20元/台、洗衣机5元/台、电脑15元/台,空调不予补贴。 运费补贴标准:最低20元、最高60元。 政策扩大实施将有利于激发家电更新加快。 从前期以旧换新实施的效果来看,9个试点省份的依旧换新方式销售的家电量占其5类家电品种销售额近1/3,2010年第一季度销售量、销售额与2009年第四季度相比分别增长60.9%和61.6%。截至5月31日,试点省市共销售五类新家电1409.3万台,销售额达539.8亿元。上海市五类家电销售总量同比增长30%,其中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量占五类家电销售总量的60%。国美、苏宁两大家电销售企业在9个试点省市的五类家电销售总量同比分别增长94%、62%,其中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量分别占五类家电销售总量的57%、68%。从以上这些数据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此项政策对于家电更新需求的扩大。 比较产品属性,以旧换新政策将最有利于电视销售,其次为冰箱和洗衣机、空调。2009年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当中,电视占到46%。 从以上估算我们可知,相关上市公司如果同步分享政策带来的行业销量放大效果,不同的子行业会有所差异。再考虑内销的收入占比,则可获得利润增幅约3-5%,但各公司由于市场占有率的上升下降趋势中会有差异,因此我们估算对相关上市公司业绩增幅范围约为3-8%,受益最高的为海信电器。 对电视的促进力度相对更明显一些。 从家电产品的更新促进因素来说,技术推进带动的更新是最主要的,其次是逐渐接近产品设计使用期限,居住条件的改善、生活品质的提升等。我们实际数据、存量、技术推动角度比较都是电视的更新比率最高。我们认为在以旧换新补贴降低消费者的更换成本基础上,更会加快平板电视对传统CRT电视的更替。由于海信电器市场份额占比最高,相对受益会超过同行公司,其他同类包括深康佳、TCL、四川长虹也会有所受益。 注重产品创新的公司受益较大。 家电产品的更新必然伴随着对更好品质、节能、便利等需求,变频空调、滚筒洗衣机、多门多温冰箱的使用比率不断上升很好的印证了这一点。从这个角度而言,注重产品创新的公司能够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自然会受益较大。白电子行业中当以格力电器为其中的佼佼者。其它相关公司包括青岛海尔、小天鹅、美的电器、合肥三洋、海信电器、美菱电器、也属于受益较大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