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管菜价
国务院发文管菜价 更新时间:2010-9-3 7:43:52 “菜价疯涨”、“吃不起青菜”,一段时间以来,蔬菜价格飙升成为民生热点,引发高层关注。昨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8月27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政府调控力度,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细化市长负责制
《通知》中提到的现象,被许多大城市的居民亲身体验过,那就是“部分大城市蔬菜自给率过低、蔬菜价格大起大落、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并存等问题日益突出”。
究其原因,《通知》认为,是因为“市长负责制弱化,措施不落实,蔬菜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依然偏低,流通设施能力不足”。对此,《通知》再次提及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市长负责制的内容。
《通知》明确要求,对于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城市,各级市政府要抓紧制定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在2010年10月底前报省级人民政府。11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将本地区落实情况报国务院。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征地补偿保供应
“最近北京市场蔬菜供应较稳定,供求关系较合理,某些蔬菜价格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北京市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统计部门有关人士昨天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和十天前相比,该批发市场平均菜价已经从原来的1.315元下降至1.125元。该人士还对记者表示,根据他们的了解,事实上炒作菜价的情况很少,个别菜价出现疯涨主要是因为供需出现了问题。所以要保证菜市场菜价的稳定还是要保证蔬菜的供应。
据记者了解,城市蔬菜供应链之所以“断裂”,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大城市郊区蔬菜种植面积不断缩小,菜农的种菜积极性也开始下降。
《国际金融报》记者此前在调查中发现,由于蔬菜流通大部分都被中间商所垄断,菜农在蔬菜收货后要进入市场流通必须通过这些中间商,但因缺少谈判筹码,中间商收购蔬菜时往往会把菜价压得很低,由此很多菜农放弃种菜。
此外,城市化进程也成为菜地减少的一个长期性因素,尽管国家在保护耕地政策方面异常严格,但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很多农民还是以各种方式将土地改为其他用途。对此,《通知》要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征占菜地的补偿标准要严格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通知》还要求提高大城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取标准,用地单位缴纳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必须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
绿色通道保流通
除了从源头上保证蔬菜供应,《通知》还要求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的建设、服务与管理。《通知》提出,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还要在特定时段为流动菜摊开辟专门销售区域,对蔬菜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给予必要的补贴,整治农贸市场和超市乱收摊位费及其他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
此外,严肃查处哄抬菜价的行为,也在《通知》中提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加强信息管理和完善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也在《通知》中得到了强调。例如,《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适合本地区的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同时,对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也作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