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

国务院: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

国务院: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 更新时间:2010-4-28 22:47:05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会议指出,“十一五”前四年,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但与“十一五”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会议强调,一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2010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箱、造纸53万吨。

二要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不再审批、核准、备案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三要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中央安排833亿元,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以及污染治理等建设。

四要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加强用能管理。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取消一些地方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的电价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高差别电价。

五要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突出抓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确保形成2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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