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促进民间投资负责部门

国务院明确促进民间投资负责部门

国务院明确促进民间投资负责部门 更新时间:2010-7-26 23:57:12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领域、商贸流通领域、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国有企业改革,以及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参与国际竞争等11个方面共40个事项,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明确了各个部门和地方所负责落实的事项。  如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由交通运输部牵头,民航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分工负责;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建设领域由国防科工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总装备部分工负责等。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光学测量

上海光学影像测量机价格

轴类测量

三维测量仪器

相关推荐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