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范围扩至所有收费公路

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范围扩至所有收费公路

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范围扩至所有收费公路 更新时间:2010-11-27 8:30:37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降低流通成本,更好地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通知要求,扩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通知规定,增加鲜活农产品品种。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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