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证券因四大违规遭监管处罚部分业务被叫停内控堪忧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的来自深圳证监局的《事先告知书》,曝光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四项违规行为。
据悉,中山证券受到监管层的重罚,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等重要业务被按下暂停键。同时,多位责任人也领到罚单,高管被要求退回年终奖。
中山证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为17亿元,总部位于广东深圳,下设全资私募子公司深圳锦弘和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深圳锦弘劭晖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参股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金融平台。其第一大股东为锦龙股份,持股比例70.96%,第二大股东为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
值得注意的是,内控缺陷问题已反映在该公司核心业务上,其债券承销业务多次因爆雷收到监管部分罚单,原因都与尽调不充分有关。
因四项违规受罚
6月11日,锦龙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监督管理措施《事先告知书》。
具体来看,中山证券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一名董事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实际履行高管职责;第二,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第三,印章管理混乱,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授权和流程不清晰、未严格执行双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审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第四,未按规定向监事会报告、人员薪酬管理不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其他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问题。
针对中山证券这四项违规,深圳证监局予以重罚:责令中山证券限期改正。此外中山证券多项业务也被暂停。在改正相关问题并经深圳证监局检查验收前,中山证券应暂停新增资管产品备案,暂停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暂停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暂停业务期间,中山证券应保持董事会、管理层稳定。另外,多名高管同样遭到严惩。责令中山证券限制董事长、管委会主任林炳城、总裁胡映璐、合规总监袁玲领取 2019 年绩效奖金等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等权利,已领取部分应退回公司。
据年报披露,2019年度中山证券25位董监高合计薪酬为5441.84万元,并且,报告期内,“公司全薪履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管的税前薪酬总额仍在确认过程中”。
与此同时,深圳证监局还对包括董事长在内的五人作出相应处罚。深圳证监局拟对林炳城、胡映璐、袁玲作出公开谴责及限制权利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对孙学斌、黄元华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深圳证监局认为,林炳城作为中山证券董事长兼管委会主任、胡映璐作为中山证券总裁以及时任分管投行业务的高管、袁玲作为中山证券合规总监,对于中山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责任。孙学斌作为管委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对于中山证券存在的问题二和问题三,负有责任。黄元华未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但通过参与管委会决策实际履行高管职责,是直接责任人员。
核心业务遭遇风波
针对上述处罚,锦龙股份表示,将督促中山证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中山证券本次被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可能对本公司当期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监局要求中山证券暂停新增资管产品备案,暂停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暂停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也就是说该公司资管业务与信用业务将受到影响。
中山证券2019年年报显示,该公司2019年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5.75亿元,同比增长34.12%;实现净利润2.35亿元,同比增长215.49%。
其主要业务中,投行业务、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为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去年分别收入6.31亿元、5.33亿元和4.48亿元。资管业务收入仅为0.73亿元,而代表信用业务收入的净利息收入项目已连续三年为负数。
中山证券2019年利润表部分数据
数据来源:中山证券2019年年报
中山证券的核心业务――债券承销并未受到此次处罚影响。从债券承销规模上看,2015年至2018年中山证券连续四年承销金额排名行业前十,2019年债券业务持续上升。据统计,2017年,该公司发行承销113只债券产品,总承销金额为409亿元;2018年,发行债券196只,发行规模为605亿元。到了2019年,其发行承销878只债券,承销规模为878亿元。
在券商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排行榜中,中山证券2015年承销金额位列全国第6,承销债券只数排名第2;2016年承销金额和承销只数均位列全国第8,独家主承销总数量位列全国第4;2017年与2018年承销金额位列全国第10,为连续四年承销金额排名前十的券商。
中山证券债券承销业务发展迅猛,却也屡次陷入违约风波。
2018年4月,因在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的4只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全面、受托管理不到位等情况,黑龙江证监局向中山证券出具了警示函。此后,亿阳集团这4期公司债均出现违约。
此外,中山证券还曾因为“空壳公司”发债事件备受市场质疑。2019年10月的警示函中,尽管深圳证监局并未点明具体事项,但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去年5月一份判决书显示,江苏北极皓天科技有限公司曾通过伪造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于2013年成功发行过一只9400万元私募债,债券到期后违约,而这只债券的承销商正是中山证券。对该案件的调查显示北极天皓在发债流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但中山证券并未识别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