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避嫌金融控股集团
中投避嫌金融控股集团 更新时间:2010-8-15 0:03:43 传欲剥离汇金 持续减持大摩股票
本报记者 钱秋君 北京报道
最近中投传闻很多,让人有点眼花缭乱。中投本属低调派,突然的高调恐是无奈之举。但细看传闻中的中投举动,剥离汇金、减持大摩、投资印尼、洽购俄罗斯国有资产、抄底美国楼市等等,都透露一些“布局”的信息,至少不是死守美国国债过活。难道——中投思变?
北京时间8月12日上午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周三晚间递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显示,中投公司继续减持摩根士丹利,再次卖出160万股股份。
这已是从7月21日开始仅不到一个月内,中投第十次减持大摩股票,共套现6.924亿美元。在此期间中投还发布了2009年年报,年报显示其境外全球投资组合回报率从2008年的-2.1%增至11.7%。
而就在下周二,中投在2007年12月耗资56亿美元购买的1.161亿股摩根士丹利可转股单位也将被强制转股,转股价格为每股48.07美元,而截至美国时间12日,大摩的股价为26.43美元∕股。
中投在近一个月里主动减持少量股份,实为规避美国国内各类繁琐的监管。但就在中投和监管层的无形博弈中,隶属中投下属子公司的汇金不可避免地被牵涉其中。
在此前“中投欲剥离汇金”的传言背后,则是中国金融国资监管体系改革的酝酿。在汇金继续持有银行股的前提下,中投成功剥离商业银行股权的前提只能是二者关系发生变化。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在今年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之前,关于汇金、中投的改革方案悬而未定。如今特此成立的课题小组,也在酝酿修改上呈给国务院的关于“改进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报告。
减持的背后
说起中投公司与摩根士丹利的交易,还要追溯到两年半以前。2007年12月19日,成立仅仅三个月的中投公司正式对外公布,耗资56亿美元入股摩根士丹利。
根据当时双方的协议,中投购买的是摩根士丹利公司发行的一种到期后转为普通股的可转换股权单位。期限为两年零七个月,这期间按照年息9%按季支付利息,强制转换的时间为2010年8月17日,到期后必须转换为摩根士丹利公司上市交易的股票。
协议显示,股权单位全部转换后,中投公司持有摩根士丹利公司的股份将不超过9.9%。而此番接连十次的减持动作,一方面意义在此。而另外一方面,由于中投特殊的国有独资身份,中投在海外的投资受到种种限制,特别是在美国,使得中投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投资并非简单的买卖,往往涉及众多非交易层面的博弈。
按照最新的《2010年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美国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从金融机构扩展到了金融机构控股公司。
按照美国现行法律,如果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超过10%即被认定为控股公司。资料显示,6月中投持有大摩股份已达11.64%,为其控股公司。
按照新法案规定,如若不做出减持动作,在8月17日其完成转股之后,对摩根士丹利的持股比例将达到11.82%。为此,摩根士丹利和中投需要向全球60多个国家报备有关股权变动的情况。业内人士表示:“一旦如此,中投在美国的处境会愈发被动。”
博弈牵扯汇金
在此番中投与美国监管层无形的博弈中,汇金也被牵扯其中。事实上,汇金隶属于中投的这种架构安排,使得二者的内在矛盾不可避免。
前者属于准政策性金融机构,而后者则为商业机构。在中投进行海外投资时,对下辖准政策性机构汇金,往往需要多番解释,甚至还需要申请关联交易的豁免。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熟知国际法的彭姓律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持有银行股,中投在美国法律中会被定义为“金融控股集团”,而“金融控股集团”的商业投资会受相关限制,其背后的法理是对于银行的监管环境要严于普通商业企业,而某些领域也不适合银行进行投资。
此前7月英国《金融时报》援引知情人士消息表示,中国计划将汇金从中投剥离出来,由此将不再持有本土各大银行的多数国有股权。
假设一旦成行,在剥离银行股后,中投会成为一个更“单纯”的主权投资基金,其在美国进行的股权、债权和房地产投资也不会受过于严厉的限制。
对于中投和汇金的关系是否出现新的变化,及其定位是否发生改变,中投公司发言人未回复本报记者征求其评论的邮件。
而“中投剥离汇金”的传言背后,则是中国金融国资监管体系改革的酝酿。同时“改进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有可能是今年下半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之一。
但知情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目前已成立专门的课题组,正在酝酿修改上报给国务院的批复文件。在有关课题组上报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提到了目前金融国资改革的两种思路:一是成立金融国资委,二是维持现有监管格局不变。
至于汇金被剥离之后的好处,如无需再用分红给母公司偿还利息,以及使得中投“轻装”出海,不再受投资国的限制等,上述财政部人士说:“这些都不是动因;不管怎样,国有金融机构的机制建立已势在必行。”
然而业界也担忧,一旦将汇金独立出来,中投2007年成立时汇金所持银行股份的700亿美元估值如何计算?是否需要将其“回拨”给中投?而且,届时汇金与中投平起平坐的话,涉及的组织设计、人事安排等,程序安排上可能会很复杂。
经济学家韩志国认为,汇金的“独立”并非像想象中那样困难与复杂,可以通过调整双方的资产负债表来完成必要的财务安排。
回到汇金几经摇摆的定位问题上,倘若作为纯粹的商业运营实体,汇金无从规避各国政府以及证监会对于同一控制人的竞争性条款限制;矛盾的是当初为顺利推进中行、建行在香港的上市,汇金与港交所协商,把汇金界定为准政府机构。
事实上任何的变革都要经历长时间的考量:是赋予汇金明确地位,还是成立金融国资委,究竟以何种方式解决国有金融机构的归属管理权问题,改进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下半年的金融工作会议或将使其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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