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集团教农民种葡萄

中粮集团:教农民种葡萄

中粮集团:教农民种葡萄 更新时间:2010-10-16 7:32:43   在山东蓬莱,刘强是许多种植葡萄农民羡慕的对象。2008年,他种的葡萄仅因高含糖度这一项,就被中粮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奖励了3万元。  刘强是蓬莱当地的农民,他现在还有一个身份是长城葡萄酒的股东,而在此之前,他也是中粮的“产业工人”。这种身份的变化,使刘强与长城葡萄酒更紧密地捆绑在了一起,而这恰是长城葡萄酒的目的。在蓬莱,还有60多个农民像刘强一样,成为了长城葡萄酒的股东。  订单式松散合作之痛  葡萄酒是种出来的,再好的酿造工艺,如果没有好的葡萄作原料,也酿不出好酒。葡萄酒7分靠原料,3分靠工艺。谁拥有葡萄酒原料,谁就有望凭借原料优势形成竞争优势。  但是,占据地利优势不一定就能生产出优质葡萄。过去,蓬莱的葡萄产量上不去,也卖不出好价钱,即便每亩5元钱也没人愿意承包。刘强清晰地记得11年前大家种葡萄的情景:“当时,乡亲们主要种鲜食葡萄,只有很少人种酿酒葡萄,即使这样,由于当地葡萄酿酒企业少、规模小,种植的酿酒葡萄往往还过剩,每到收购的季节,大家天不亮就排着长队到企业门口卖葡萄,企业收完后常常到第二年才能付清款项,收入很不稳定,当时常常出现砍掉葡萄树改种粮食的现象。”  为了获得稳定的原料供应,让农民没有后顾之忧,长城葡萄酒承诺:作为农民利益的保障,上不封顶,而下设最低收购价格,同时提供技术人员。这样,长城葡萄酒的原料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  虽然许多大公司都是采用这种模式与农民合作,但对葡萄酒行业来说,这种松散的合作方式仍然有很 多弊端。比如,农民为了多产葡萄多赚钱,加大了葡萄浇灌水量,这样一来,虽然产量上去了,但糖分却降低了。而且,标准化生产难以执行,用肥、用药等种植管理技术也无法控制。  由于葡萄原料市场价格有涨有降,使企业与果农之间签订的订单合同在实际操作中变得很脆弱,当葡萄行情一路看涨时,果农纷纷毁约,甚至不惜为了每斤葡萄几分钱的差价卖给外地的葡萄酒企业。  把农民变成产业工人  为了能够控制葡萄的产量和质量,找到农民与企业合作的“最佳结合点”,长城葡萄酒进行了一番变革,探索出“公司+农户”一体化经营的模式:农民把自己的土地按法律程序流转到长城葡萄酒,长城取得30年的土地使用权,每年一亩地付给农民420元的土地使用费,考虑到物价增长的问题,每3年土地使用费增加40元。如此一来,长城葡萄酒就获得了稳固的种植基地。  刘强回忆,在1998年,他还在一家工厂上班,有稳定的收入,是邻居们羡慕的对象。但长城葡萄酒的这种模式一推出,刘强决定辞掉工作,变身为种葡萄的果农。他有着农民最原始的智慧:种葡萄赚的钱更多。刘强是这样“算计”的:种葡萄可以获得三块收入,一是最少420元的土地使用费,二是780元的劳务收入,三是如果葡萄超质,每亩地还可得到200至300元的奖金。这样,每亩土地的产收入可达1400元。而种粮食,一亩地的收入也就200多元。这样,一年大概可以赚一万多元,虽然比上班辛苦得多,但收入高很多。这些费用长城葡萄酒每年分四次以工资卡的形式发给农户,农民变成了产业工人,收入稳定,不再靠天吃饭,葡萄产量多少与农民的收入没有太大关系。  改变农民的种植习惯  变身为果农的一年后,刘强发现:产量高并不一定能赚更多的钱。为了葡萄的糖度达标,长城葡萄酒严格控制葡萄的产量,以前不控制产量时,一亩可以产2000多公斤,而现在长城的要求是控制在600公斤左右,而这需要一定的种植技术。刘强感觉到乡亲们之前传授给他的经验并不太有用,于是,他开始严格按照长城要求的方式种植。  王福成,长城葡萄种植基地的经理,常年在葡萄园跟农民打交道,肤色变得跟当地农民一样。他手下有30个技术员。当初,他们没想到纠正种植方法如此费劲。“我们的一些种植方法跟之前农民使用的不一样,他们总是折去很多副梢,只留10片叶子,但我们要求留20片叶子。如果按我们的要求操作,葡萄的防病压力会变大,而且吸收的养分变多,果实的糖度高。农民起初并不愿意这样做,我们只有不断地检查和宣传,用了三四年的时间,才改掉他们的习惯。”  现在,农民们都会得到一本印刷很简单的葡萄种植小册子,里面的文字也很简单,大多数都是详尽的示范图,这是长城葡萄酒专门提供给农民学习用的生产手册。  让产业工人变股东  这种模式使用了5年,但是在解决原有问题的同时,又出现了新的问题。虽然农民的收入稳定了,但由于增收空间不大,农民总觉得自己辛苦干一年,利润的大头却被长城葡萄酒拿走了。这时,农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打工仔,生产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而长城葡萄酒也发现,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由于农民不把葡萄园看成自己的,从而形成不了风险意识,这使得长城的管理成本越来越高,从而制约了种植基地的大面积扩张,长城甚至有些担心种植基地最后会变为“人民公社”。  2005年,长城葡萄酒决定再次改革, “合作社”模式诞生了:即农民以土地入股,由“产业工人”变为“股东”,日常生产费用由农民承担;长城葡萄酒以建园的投资入股,负责提供苗木、技术指导、整地、修路、铺设浇灌系统等,对葡萄提供稍高于市场价的最低保护价,卖葡萄的收益是双方按股份分红。这样,农民的收益就会是上不封顶,但干不好就会有风险。  为了使公司和农户之间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长城葡萄酒还与农户共同建立了风险基金。长城把销售收入的0.5%拿出来作为企业的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农民灾年和市场风险带来的损失补偿;农民每耕种一亩土地,拿出60元作为风险抵押金与企业共担风险。  在初建园的两年,农民是只有投入没有收入,因为葡萄前两年并不结果。这两年,每亩地长城和农户要各投入3000元。但农户们显然更喜欢这种模式,和长城葡萄酒合作已有四年的农户姜会涛表示:“我现在一年赚10万元不成问题,比以前高了不少。”  在和当地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过程中,长城葡萄酒也表现了自己的“大方”。 葡萄生产的利润虽说是按股份分红,但长城是一分钱都不拿的,都返给了农民,长城只赚卖酒的钱。  专题链接:中央企业第二任期考核优秀企业专题报道――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中央企业第二任期考核优秀企业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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