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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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和兴隆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目录

  1. 哈药集团什么时间更名为大众安泰药业
  2. 做食品生意怎么发展
  3. 食品广告应该怎么做

一、哈药集团什么时间更名为大众安泰药业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拥有2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即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27家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其中员工2万余人,注册资本共计37亿元,资产总额119亿元。哈药集团融医药制造、贸易、科研于一体,主营业务涵盖抗生素、化学药物制剂、非处方药品及保健食品、中药、生物工程药品、动物疫苗及兽药、医药流通七大产业领域。暂时没有哈药集团改名的消息流出。

二、做食品生意怎么发展

现在做食品行业,要想有很好的发展,要从广大民众的实际出发,要有自己的品牌和产品,要有适合广大的人民群众的需求和需要,即要有老年人的要求,也要有年轻群体的要求,另外产品要多样化,适合大众群体的需要,食品卫生质量是最基本的,才能更好的发展。

三、食品广告应该怎么做

1、食品广告的合法、真实,对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对于上述食品广告管理制度的理解,需要结合2015年4月24日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同日颁布的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3、(一)广告法关于食品广告的一般规定。一是广告相关概念含义。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活动。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二是广告应当真实。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是虚假广告的含义与范围。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6、下列广告情形为虚假广告:(1)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2)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3)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4)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7、四是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食品与药品相混渚的用语。(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査;未经审査,不得发布。

8、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出审查决定,并将审査批准文件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广告。

9、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三)酒类广告的特别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1)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2)出现饮酒的动作;(3)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4)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10、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保健食品、酒类广告。(四)食品违法广告的行政法律责任。(1)食品虚假广告行政法律责任。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11、(2)食品相关违法广告食品虚假广告行政法律责任。广告法明确规定,违法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违法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保健食品、酒类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査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12、(五)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关于广告的相关规定。关于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与广告法是一致的,主要强调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3、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14、三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广告违反法律责任:(1)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15、(2)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3)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16、此外,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还特别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许可和监管要求。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还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

1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二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要求。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

18、”新广告法关于药品广告的内容包括:(1)特殊药品不得作广告。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

19、(2)处方药只能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介绍。特殊药品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介绍。(3)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20、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4)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1、(5)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广告。(6)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药品广告。(7)药品广告审查。发布药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22、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出审查决定,并将审查批准文件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广告。

2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三是广告代言人的行政处分。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24、四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市场控制及行政处罚职责。

25、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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