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看法(“挖矿”这种虚拟货币该不该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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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个人挖取虚拟币犯法么
  2. (虚拟货币)挖矿犯不犯法?
  3. “挖矿”这种虚拟货币该不该合法化?
  4. 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

个人挖取虚拟币犯法么

犯法。

虚拟币是指互联网上面的一种虚拟出来的金钱。即高科技中代替实体货币流通的信息流或数据流。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了。

虚拟货币与支票和电汇不同,虚拟货币不能实现的价值,不能通过银行转账,只能流通于网络世界,虚拟货币是由各网络机构自行放行,没有形成统一的发行和管理规范。

(虚拟货币)挖矿犯不犯法?

说实话你自己挖着玩儿(不成规模的),没人管你,但是变现是有风险的,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被冻结,帐户被冻结等等。

规模化挖矿,第一其本身就风险巨大,现在入场已经捞不到了,比特币价值波动大,涨的时候显卡涨价,跌的时候显卡也涨价。

第二用电量也是个问题,目前国内大型矿厂都是建在电费相对便宜的地区,而这些地区又会有重点监控,任何盈利性质的矿场在国内的生活空间都已经非常狭小了。

“挖矿”这种虚拟货币该不该合法化?

电都不够用了,还能容忍它挖矿?

这类虚拟货币有很多缺点,如下:

挖矿需要耗费大量能源,与低碳节能背道而驰。

虚拟货币匿名,不利于监管机构监管,易用于洗钱等不法交易。

虚拟货币价值波动大,不利于市场稳定。

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

虚拟货币挖矿是区块链公有链系统以及之上运行的各种应用为实现去中心化运行和系统集体维护而实施的经济激励。

区块链公有链系统以及在之上运行的各种应用都是去中心化运行的,没有一个中心机构来负责系统和应用的运营维护,因此就需要吸引更多的主体来参与系统和应用的运营维护,由此就不得不实施相应的经济激励。但一个去中心化系统,并没有也不应该有单一主体付出资源来构建这个系统,因此区块链公有链系统以及在之上运行的各种应用就发行了各种虚拟货币来激励参与之体。

比特币系统的pow是激励所有参与者共同计算一个单向函数,最先找到运算结果的人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比特币,作为系统去中心化运行和维护的激励。

以太坊2.0的POS是根据参与者锁仓额度的比例,按概率获得出块权,获得出块权的节点获得相应的以太币作为激励。

DEFI系统的流动性挖矿也是这个原理,根据参与者所贡献的份额,按照相应比例获取DEFI系统应用的收益,以作为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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