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网友反对 “卖新书不低于8.5折”规定涉嫌垄断
九成网友反对 “卖新书不低于8.5折”规定涉嫌垄断 更新时间:2010-1-13 4:55:43 三行业协会出台《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规定网上书店卖新书折扣最多8.5折引争议,9成网友认为这将间接支持盗版
1月8日,酝酿两年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正式出台,其中关于新书不得打折、特别是网上书店卖新书也不得低于8.5折的规定引发网络争议,很多习惯在网上买书的网友表示不满。有法律学者直指这一行规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新规:新书优惠价最多8.5折
这个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发布的《规则》规定,除了特殊情况,“新版图书出版一年内,进入零售市场时,须按标价销售,不得打折销售。”这里的特殊情况,包括机关团体采用竞标方式采购、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等四类,即使在这些经销商可以优惠促销的情况下,“优惠价格不得低于版权页定价的85%”。
条款甫一公布,就受到了多方质疑。此次交易规则中的“8.5折”规定,也被普遍认为是针对网络书店“低价倾销”而制定。
网友:九成反对“8.5折”
规定公布后不久,国内知名的书友论坛“豆瓣”上很快就出现了抵制的帖子。“书的价格那么高,不打折怎么让大家都来读书!”网友dechoz说。在很多网友看来,首先要规范的是图书定价。还有很多跟帖者担忧,过高的行业限定价格,很可能会促使人们去购买价格低廉的盗版书。一份在线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网友中有92.15%反对网上销售不低于8.5折的规定,赞同的仅有4%。
法律学者:如此规定涉嫌垄断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规定还有违反《反垄断法》的嫌疑。“这种规定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该立即予以纠正。”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宪法行政法博士生张效羽在博客上评论说,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以“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为内容的垄断协议,而《规则》实际上就属于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有关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协议,“这种协议是垄断协议,和前些年家电厂家与家电卖场达成的限价协议本质上无异。”
此外,按照《反垄断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图书三协会的行为也正好是符合这条规定的主体。
尽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8.5折的限价条款并不适用于此规定,因为每个商品的利润率是不一致的,所以不可能对低价倾销制定统一的标准。“有些畅销书,其利润率可能是30%,有些学术书籍其利润率可能只是5%。这种通过某种普遍适用的规则的方式界定低价倾销,实际上是无视市场经济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