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垄断案件结案46件罚没金额3.2亿
25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共立案调查垄断案件103件,结案46件,罚没金额3.2亿元。
《报告》指出,2019年,反垄断工作突出制度建设主线,整合优化机构改革前不同部门的法律规定和工作制度,建立起与统一执法相适应的制度规则体系。一是统一反垄断配套指南和规章,二是统一反垄断工作制度规则,三是有序推进《反垄断法》修订,四是切实提升反垄断执法能力。
《报告》表示,执法是反垄断工作的重中之重。2019年共立案调查垄断案件103件,结案46件,罚没金额3.2亿元。其中立案调查垄断协议案件28件,作出行政处罚12件;立案调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5件,作出行政处罚4件;办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84件,其中立案调查24件,纠正12件;调查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案件36件,作出行政处罚18件。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503件,立案462件,审结465件。反垄断执法始终利剑高悬,形成强大威慑力,有力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建设。
截图来源: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
《报告》指出,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深化经济分析,在深入研究集中对市场竞争影响的基础上,附条件批准半导体、船舶、医药、汽车等行业经营者集中案件5件,有针对性设置救济措施,保护了相关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相关行业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围绕经济发展大局,进一步提高经营者集中审查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得到企业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来自国有、民营、外资等领域的市场主体向执法机构赠送锦旗4面,对执法机构科学、精准和高效的执法工作表示感谢。
《报告》指出,着力保护消费者利益。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原料药垄断问题,重拳出击、积极作为,组织召开原料药反垄断执法专题会,部署开展原料药反垄断集中执法。市场监管总局对葡萄糖酸钙原料药垄断案直接立案调查,严格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原则,扎实推进执法工作,科学制定处理方案。组成专案组开展原料药反垄断执法专项督导,督促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抓紧开展线索核查,依法立案调查原料药垄断案件,形成对原料药垄断行为的全面打击态势,有效遏制垄断行为多发势头。积极创新执法方式,在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建材领域垄断行为告诫会,查处垄断案件4件,指导全行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反垄断执法效能。切实加强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查处垄断案件4件,及时制止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垄断行为,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报告》指出,着力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深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围绕执法中发现和社会各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精度。以医药、建筑、交通、招投标与政府采购等为重点,部署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坚决防止和制止政府对市场活动的不当干预,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维护全国统一市场。
《报告》还提到,大力推动竞争政策在自贸区先行先试。自贸试验区的功能定位与实施竞争政策高度契合,在自贸试验区深入实施竞争政策将推进制度创新,在促进自贸试验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可以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探索有效路径。2019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批复支持中国自贸区实施强化竞争政策试点,确定强化竞争政策实施的18项具体举措,着力探索竞争政策实施的有效路径。指导中国自贸区成立反垄断委员会,确定先行先试的重点内容和方向,为全国竞争政策实施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进一步扩大自贸试验区开展强化竞争政策试点范围,用自贸试验区试点的“星星之火”,推动强化竞争政策实施在中国形成“燎原之势”。
《报告》显示,反垄断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程度很高。在经济全球化、企业竞争国际化的大背景下,强化反垄断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全球竞争治理,保护全球市场公平竞争,对深化国际经贸合作,实现全球共同繁荣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9年,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发展目标,反垄断领域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发力,在实现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中展现出更大作为。
一是切实深化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建设。市场监管总局秉持开放理念,围绕开放大局,不断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合作机制建设。2019年,与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签署反垄断合作备忘录13件,合作范围进一步拓展,合作内容进一步深化。与欧盟竞争总司成功举办第12次中欧竞争政策对话,举行第18、19届中欧竞争政策周研讨会,就双方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深入研讨。与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摩洛哥竞争委员会举行年度交流,与葡萄牙竞争委员会研讨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参加第六届金砖国家竞争大会,自大会举办以来中国代表团首次在会议所有环节发言,充分彰显中国深度参与国际竞争事务管理、主动对接引领国际竞争规则的大国风范。
二是积极引领和参与制定国际竞争规则。将竞争政策和反垄断议题作为多双边自贸协定中的重要内容,已经是自贸谈判中的基本共识。2019年,在《中新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增设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执法议题,深度参与中日韩、中秘、中挪、中以等多双边自贸协定谈判,为保护投资和贸易自由化成果提供规则保障。深入研究加入国际竞争网络和竞争执法程序合作框架,积极参与反垄断国际合作规则的讨论和制定,在全球竞争治理中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建立中国企业境外反垄断应对机制,强化企业反垄断意识,保护企业“走出去”中的合法权益。
三是不断扩大中国反垄断工作国际影响力。密切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日常交流合作,围绕反垄断执法中面临的共同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对维护全球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十余起重大案件中与美国、欧盟等反垄断执法机构加强沟通交流,分享执法经验,协调反垄断执法立场和尺度。积极参加联合国、OECD、APEC等国际组织和美国、德国、俄罗斯、新加坡等举办的反垄断国际会议,深入宣传中国反垄断机构改革进展和工作成效,展示中国法治化专业化反垄断执法形象,不断提升中国在全球竞争治理舞台上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