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秦楚远
2023年2月3日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25以下简称“金力泰”或“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2月3日收盘时持有或此后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必须以法院认定为准)。目前金力泰的索赔已由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受损股民可可联系炜衡金融315团队,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
金力泰未履行增持计划收深交所
公开谴责处分
2022年12月金泰力收到了深交所的《关于对袁翔、罗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称,经查明,袁翔、罗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 年 6 月 15 日,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金力泰董事兼总裁袁翔(现同时担任金力泰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杜”)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罗甸(现任金力泰董事兼执行总裁、任上海金杜执行董事)计划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金力泰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 1.5 亿元、合计不低于 3 亿元。2021年 11 月 27 日、2022 年 5 月 27 日,金力泰两次披露《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袁翔和罗甸两次对增持计划进行延期,将上述增持计划延期至 2022 年 9 月30 日,并承诺尽最大努力尽早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如未能在延期截止日前履行相关增持承诺的,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日,袁翔、罗甸二人在增持承诺期间内实际增持金力泰股份 0 股,增持金额为 0 元,均未完成上述增持计划。本所决定对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一股东拟清仓减持所持3.45%公司1686万股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的高性能涂料领军企业和上市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工业部件以及建筑幕墙的防护与装饰。2023年3月24日金力泰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显示,持有金力泰16,861,926股股份(占金力泰总股本的 3.45%)的股东吴国政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861,9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4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