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小额快速再融资机制优化
深交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创业板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自该日期前已发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可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方式,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该通知是对创业板再融资新规的衔接优化。据统计,目前有超九成创业板公司已在6月12日前召开股东大会。针对已在6月12日前召开股东大会的创业板公司的需求,按照深交所的最新通知,可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该授权在其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6月12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方案出炉。其中,再融资简易程序的非公开发行,融资额度由5000万元且不超过净资产10%,提高到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20%。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此次小额快速再融资机制进一步明确,是一个非常有益的改变。他预期再融资将来的管制还会进一步放松,这也是注册制改革基本精神的体现,包容、减少行政管制、减少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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