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一刀切”影响未来市场
信贷“一刀切”影响未来市场 更新时间:2010-10-2 7:32:29 部委官员和专家第一时间解读房地产新政。 据新华社电国家有关部委9月29日分别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新华社记者第一时间连线有关部委负责人和专家,对这些措施进行解读。 防止弱化政策“执行力” 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措施中,首要的就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说:“一些地区对土地供应和住房建设如何主动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缺乏研究探索,对下一步如何推进落实考虑不多。” 与此同时,有关部委要求,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说:“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必须坚持调控方向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深化、强化各项调控措施,加大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禁止商业银行变相放贷 在引人注目的房贷政策中,有关部委明确提出,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这两条是全国“一刀切”式的政策,不再像此前出台的政策那样只要求在房价过高城市有选择性地实行,更有利于打压非自住性购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任兴洲说:“原来只是个别城市出台的信贷政策,如今推及到全国,显然是比‘国十条’的政策力度更大。” 此次出台的措施中,有一个新内容,即“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任兴洲说:“这是以往政策中所没有的,它将有利于堵住商业银行利用消费性贷款变相进行房贷的政策漏洞,是针对新问题出台的新措施。” 另外,“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此次出台的措施不再区分面积、房屋套数和房屋性质,一律要求“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沈建忠说:“这与‘国十条’相比,进一步严格了首付款比例。” 严防“捂地囤地” 在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方面,有关部委出台的措施更加强调从土地源头增加供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研究员说:“我的理解前者是增新量,后者是挤存量,目的都是增加土地供应。” 秦虹表示,“国十条”中已经对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作出要求,2010年全国计划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18.5万公顷,远远超过去年的总量,但是有些城市依然出现完成不到位的现象。 她说:“政策设计是好的,如果落实不了,就成空的。此次出台的措施提出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察考核力度,这很有必要。” 此前,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沈建忠说:“这就要求两个部门共同加强从供地源头到住房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确保住房供应的稳定增长。” 加快保障房建设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重要举措。此次出台的措施中,再次强调加大住房保障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供地方面,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说:“住房保障是政府的责任所在,我们已要求各地9月底必须实现项目全部开工,年末建成或基本建成的要达到60%以上,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在信贷政策中,要求商业银行“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此外,还要求金融机构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侯淅珉说:“公共租赁住房由于需要长期经营,才能有收益,为了促进公共租赁住房长期经营,迫切需要发展中长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