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春节上班第一天,习水县法院的法警帮助群众催回两年前所欠下的壹万元货款,实现了“开门红”。
春节过后,法院的干警们面对喜庆的节日且余兴未了。在上班的第一天,该院执行局郭警官电话铃声骤然响起,接到一位申请执行人赵某的电话并声称“被执行人周某从外地回来了,请求法院执行”。
据了解,周某于2013年从赵某处购买了价值壹万元的铝合金门窗,至今却一直未支付货款。由于时间过长,赵某无奈之下便向习水法院提起了上诉。法院判决后,赵某凭生效判决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周某一直在外打工,杳无音信,致使案件处理陷入僵局。 当天,郭警官接到电话后,便带领同事历时三个多小时车程,直接驱车抵达该县官店镇被执行人周某家中,经过耐心细致的劝导,最终说服周某支付了两年前所欠下久拖未决的货款。让一宗债务纠纷得以尘埃落定。
另据了解,春节前后,习水县法院执行局利用被执行人返乡过年之机,帮助群众催回执行款共计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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